傍晚用過晚餐,雞家三口來到誠品閒逛,一面陪餡餡學走路,一面看到架上的一本新書,於是邊陪走邊看,竟有股想哭的衝動……

故事,是這麼開始的:


2002年6月,慕哈妲蘭的弟弟被誣控跟一位階級比他們高的女性有染,所以部落仲裁選上沒有犯錯的慕哈妲蘭去賠罪,好讓被關起來的弟弟得以平安回家。單純的她以為去向對方賠個不是就可以解決問題,沒想到所謂的賠罪,就是她必須隨便對方處置。於是,她被當眾拖到一個小房間去輪暴。事後,慕哈妲蘭被迫害她的男人們丟了出來,衣衫不整、步履蹣跚地獨自走回自己的部落,一路上她僅能遮住臉來保持自己的尊嚴,可是回到部落之後,她卻發現她的弟弟沒有回家……。

在巴國,許多遭遇到慕哈妲蘭相同待遇的女性會選擇自殺來結束自己悲慘的命運,但是慕哈妲蘭經歷了這樣的羞辱,卻決定挺身而出,為正義而戰。當時,她到警局報案時卻遇到警察吃案,她目不識丁,卻被要求在空白的文件上畫押指印,當時在場的記者寫下了她的故事,沒想到轟動武林驚動萬教,總統命巴基斯坦婦女事務部長代表政府給了她一張五十萬盧比的支票,不識字的她發現這個世界根本就是由識字的男人所主宰管轄,所以,她說她不要錢,她要辦一所學校,教巴國的女人讀書識字。這件事情迅速在國際間傳開,從一個巴國社會案件演變成國際間關注的人權問題,甚至成天追明星報名牌的台灣媒體也有報導。

不多久,巴國政府認為這個案件應該移送特殊的法庭,因為在巴基斯坦離譜的法律規定裏,強暴案件必須有四名德高望重的目擊證人(當然是男人)才可以成立,但是後來這幾個罪犯依然沒有受到應有的制裁,期間慕哈妲蘭還被巴國政府以「維護巴國國際形象」為理由禁止出境,即便她當時已經是第一屆全國婦女人權獎得主,並且創辦了一所男女兼收的學校,而且還被時代雜誌選為2004年亞洲英雄。一直到2005年6月,巴國最高法院才因為國際間的壓力同意重新審理這個強暴案件。

此後,巴基斯坦發生大地震時,慕哈妲蘭又為受災戶、兒童與婦女請命,到華盛頓國會請求五千萬美元的額外援助,不多久,慕哈妲蘭又被Glamour雜誌選為年度魅力女性。

今(2006)年初,慕哈妲蘭原要訪美,卻還是遭到巴國政府的壓力而取消,三月,慕哈妲蘭率領五百名巴國受暴婦女為婦權請命,今年的4月,她終於來到華盛頓巴國大使館領獎,她引述詩句:dark clouds never remain there forever and the day will dawn when women - mothers and sisters - would be accorded their due place in society.

人,真的生而不平等,當這些巴基斯坦婦女在自己的國家遭遇非人待遇、慕哈妲蘭正為爭取女權而備受壓力的同時,我們這群受過教育的東方主婦們還在家裏跟丈夫大小聲,我們真該感激當初為我們爭取女權的先趨們。要不是她們,我們可能連受教育、投票的權利都沒有,更不必提叫總統下台、跟老公嗆聲。聖經裏明文規定婦女不得站上講台,但我也才發現早在兩千多年前釋迦牟尼就在樹下悟道,說女人跟男人一樣可以成佛。同樣都是在沒有女權的地方,兩者在層次上竟是天壤之別。

讀完這本書,丸子由衷祝福這位可敬的大姐,即使看來她的人權之路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巴國邁向自由平等的目標看起來也還很遙遠,但願她在為婦女及兒童爭取人權的路上可以得到更多共鳴、迴響與幫助,也期待這些漠許這種野蠻行徑的國家早日從制度上、教育上、文化上有所改變,成為一個尊重生命的文明國家。

註:寫下這篇文章無意挑起宗教爭論,丸子本身也是在基督教家庭長大,信仰是很私人的事,每個人的領受不同,觀點不同,在同一個信仰裏的弟兄姐妹對許多事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是必須被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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