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故事的源頭在這裏

在投書給電火球先生後沒幾天,我收到一封回應信,這封回應信長得非常奇怪,它既不是來自於公務單位的信箱,也沒有像先前捷運公司回覆的信件那樣具有公文回覆的長相,更沒有投書的文案編號。老實說它是封來自於hotmail的信件,不過內容是跟上回投書相關,而且署名是新聞局電影處的郭姓官員。

他說他們會慎重考慮我的意見,要我接到信後告知他們我的聯絡電話,這位郭姓官員要跟我討論改善這個現象的方法……然後他附上他的大哥大,不是電影處的公務電話……老實說,有點像詐騙集團的騙子發出來拐個人資料的玩意,可是,詐騙集團怎麼知道我投書去哪裏、投了什麼內容呢?而他的hotmail上的名稱看起來姓方不姓郭……怪吧!?

考慮了一下,我們夫妻都承認自己沒興趣跟騙子打交道,所以決定去跟電火球先生投訴,請他管管手下的公務員,回覆申訴案件或處理公務要照規矩來,若是真的遇到不肖子把百姓們的個人資料洩露出去,那更該法辦。

這件事過去了三、四天,我又收到一封主旨就是當初投訴的文案編號的信件,這封信還有數位簽證,是來自新聞局電影處不知何方神聖寄來的,他說:「本局經查於96年2月16日核發准演執照之「XXXX」電影預告片,僅限於電影院播映,您在捷運站所看到的預告片,並未依規定向本局申請檢查,經向台北捷運公司查證,該公司已於3月12日停止播映該預告片,本局並已通知該片發行公司改進。」

巧的是捷運公司的X小姐今天也回信給我,她告訴我的是這部片在3月12日「刊登屆滿」,不是被停播。她也再次說明她上回在電話裏的承諾,我點了下面附的意見調查,才知道X小姐是因為我上回的意見調查填的是非常不滿意,所以市府團隊又請承辦人員改進後再問我意見,若我這回還是不滿意,那研考會就要打電話給我,看看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電火球的信箱回覆也有這個意見調查機制,可是就比較像古時候公務員的調調,如果加上先前那封方姓hotmail的郭先生發出來的怪回覆信件還沒有解答,老實說行政院旗下的公務員就比台北市政府團隊要官腔官調得多。

我開始不明白為什麼研考單位只研考北市府的市政績效。

不知道那封怪信是不是真的來自電影處……如果是……電火球先生真的該好好管教管教他底下的公務員。如果不是,他更該好好教訓教訓他底下的公務員……我的投訴資料究竟怎麼外流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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