餡餡五歲了,越來越有自己的想法,上個星期的有一天早上餡爸問了她三次上學該帶的東西都帶齊了沒,小妮子都當作沒聽到,於是就被罰站五分鐘,小妮子不服氣嘰嘰叫又跺腳,那天早上可以想見的大呼小叫哭哭啼,上學遲到不說,全家心情都被搞砸。
鬧劇結束後,我送餡上學的路上我問她剛才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被處罰,她說她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要被罰站,她之所以生氣跺腳,是因為她很生氣爸爸對她大小聲,反而對於自己因為無視於爸爸問話她是沒有自覺的。這表示剛才的罰站是白罰了!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錯什麼啊!
我們常遇到的管教上的困難,就是罰了半天小孩根本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被罰,而大人已經被她氣得一踏糊塗口齒不清,餡爸堅持不管小孩怎麼想,不對的就該管教處罰,餡爸是個嚴謹的人而餡只有五歲,用大人的標準來看,餡餡大概沒有一件事做起來合乎標準,更何況是用嚴謹大人的標準,一段時間下來,餡餡開始對爸爸有心結,照這樣下去,不必等到青春期來臨我想親子關係大概就崩盤了!有鑑於此,我參考了隆‧克拉克老師的兩本著作:「優秀是教出來的」和「人格特質最重要」這兩本書,覺得要儘快訂出家規,明確地告訴餡餡哪些行為是好的,哪些行為是我們家不能接受的,也讓餡爸有個依循,不要每件事都要求五歲娃兒達到完美境界,我想這個比做錯了處罰更重要。